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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0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重要事项决策流程规范,有效防范管理风险,切实提高决策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法规以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全体成员由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第三条 议案相关部门分管领导、部门或所属子公司
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董事会办公室会议记录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经董事长同意,其他指定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四条 董事长办公会主要议事范围包括:
(一)审核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各期定期报告;
(四)审核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审核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六)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员工薪酬及福利、绩效考核及奖惩等方案;
(七)决定公司组织架构、定编定岗及岗位职能重大调整方案;
(八)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提供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所投资企业或基金的投资退出、延期、清算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金额1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日常经营事项;
(十一)审核公司预算调整事项、公司及子公司预算超支10%以上(含本数)或超支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预算外支出事项;
(十二)审议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报告;
(十三)审议公司及各子公司涉案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诉讼、仲裁事项;
(十四)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并研究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重大经营活动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十六)需要会议研究或决策的其他事项。
以上事项属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文投控股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清单及程序》中规定的“三重一大”的,应履行公司支委会前置讨论程序,经公司支委会研究讨论并同意后,提交董事长办公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需要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由董事长办公会审议后按规定程序上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会议召开
第五条 董事长办公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由董事长确定。会议
议题原则上按议事范围,以下列方式提出和审定:
(一)董事长认为需要会议研究的事项直接列为议题内容;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职责分工,认为应当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报董事长审定后,列为议题内容;
(三)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子公司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认为应当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报分管领导同意并经董事长审定后,列为议题内容;
(四)总经理办公会认为需提交董事长办公会审议的内容。
第七条 会议议题应提前3个工作日送董事会办公室
进行汇总整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拟定会议方案,应提前
2个工作日报董事长审定。情况紧急,可召开董事长办公会临时会议。
第八条 提交董事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做到
准备充分、材料详实。对需要会议决策的事项,提交议题的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预案或建议,必要时应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和论证,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后再提交董事长办公会讨论。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材料的准备和会务保
障工作,应于会议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发于全体与会人员、将会议材料发于董事长办公会全体成员。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十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议题)和审议次序;
(四)各议题汇报人和列席人员。
第四章 审议和表决
第十一条 会议对每个议题逐项审议,首先由议题汇
报人依次向董事长办公会会议汇报工作或作议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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