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刘庆顺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陈雪剑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陈涛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丁建志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雪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二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发挥公司专业化运营管理优势,逐步解决与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统筹码头装卸资源、服务港口生
产、提升经营效益,集团公司将其所持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天津港第二集装箱有限公司 100%股权、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 75.86%股权、国家管网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委托至股份公司管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 78,391,192 元。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庆顺、陈雪剑、陈
涛、丁建志、娄占山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7)。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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