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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7 17:32:00 股吧网页版
上交所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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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7日,上交所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受到市场高度关注,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也是发行上市审核过程中应当报告并申请中止程序的事项。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将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告知公司并披露,也未及时聘请财务顾问,且未及时向本所报告并申请中止发行注册程序。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五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3 条、第 3.4.2 条等有关规定。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凌集团投资控股(新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予以通报批评。

  2023年1至12月份,百花医药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医药行业占比91.68%,租赁及物业服务行业占比7.49%。

  截至发稿,百花医药市值为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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