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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4-06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旭”)
山东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爱旭”)
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旭”)
深圳爱旭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数字能源”)
珠海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爱旭”)
SUNNER PTE. LTD.(以下简称“SUNNER”)
担保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担保事项及金额:公司为浙江爱旭、天津爱旭、山东爱旭等子公司的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等相关业务合计提供 22.084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 22.084 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285.38 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总额度 438.00 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的情况,以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10.0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天津爱旭在该公司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2.0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起步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山东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3.0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书》,为广东爱旭、浙江爱旭、天津爱旭、爱旭数字能源、珠海爱旭、SUNNER 在该行办理的授信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提供 7.084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上限为 438.00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 22.084 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85.38 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438.00 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债务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10.00 亿元人民币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正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债权人/甲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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