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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73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1日)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2:00
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99号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参会人员:
1.截止 2024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及见证律师
三、推选计票员、监票员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
六、与会股东投票表决
七、统计并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八、由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并宣布本次股东大会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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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 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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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以下简称“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相关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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