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就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 号)核准,公司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440,957 股,发行价格 12.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2,499,999,989.27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2,460,599,989.27
元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划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518Z0022 号《验资报告》,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9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 可投入募投项目 累计使用募集 剩余募集资金金
号 额 的金额(注 1) 资金金额 额(注 2)
1 义乌三期年产 4.3GW 190,305.00 140,673.88 111,640.23 29,033.65
高效晶硅电池项目
2 光伏研发中心项目 70,000.00 30,000.00 27,249.40 2,750.60
3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0 75,000.00 75,000.00 -
合计 335,305.00 245,673.88 213,889.63 31,784.25
注:1、为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含税)后的可投入金额。
2、剩余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续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 830.09 万元。
三、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3,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
计 33,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31,5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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