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苏 治)
本人作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自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站从事金融学研究工作。自2009年到中央财经大学任教,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
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研究所学术委 员会副主任;兼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吉 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2日至今任福 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 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履职 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 加 股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东 大 会
情况
独立董 应 出 亲 自 以 通 委 托 缺 席 是否连 出 席 次
事姓名 席 次 出 席 讯 方 出 席 次数 续两次 数
数 次数 式 出 次数 未亲自
席 次 出席会
数 议
苏治 8 8 8 0 0 否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客观、审慎的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本人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2次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及外部会计师及时进行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与外部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等部门就公司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的沟通讨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等事项进行沟通;认真研究并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如下:
2023年1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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