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 2024-054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对象:福州数创联合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投资金额:认缴注册资本为 510 万元,持股比例 51%。
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快布局大数据领域的业务,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鼓楼城投)、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鼓楼国投)共同以现金出资的方式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10万元,持股比例51%;鼓楼城投认缴注册资本250万元,持股比例25%;鼓楼国投认缴注册资本240万元,持股比例24%。
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24-053号)。
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8月13日,公司与鼓楼城投及鼓楼国投共同签订了《关于福建数创联合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合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后续交易双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要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统筹整体的资源整合、资金运作及项目的规划指导工作,建立公司的运营团队,依托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制度保障合资公司的规范运营。
2.乙方、丙方负责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发挥优势资源,全力支持并落实合资公司围绕算力运维、鼓楼家校共育智慧教育平台运维领域的市场资源。
3 竞业禁止:甲、乙、丙三方及其关联方不得在福州市鼓楼区开展与前款相同的业务,如三方及其关联方有相关业务的拓展机会,各方保证优先调配资源支持合资公司。
若甲、乙、丙三方及其关联方存在本合资协议生效前已签订的与合资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项目合同以及后续衍生的项目,可作为本合资协议附件予以豁免。
(三)出资时间
1.首期实缴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甲乙丙三方应于合资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按照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同步、足额实缴到位,其中,甲方实缴出资为人民币 102 万元,乙方实缴出资为人民币 48 万元,丙方实缴出资为人民币 50 万元;
2.剩余未实缴金额到位时间由各股东另行约定,但最迟应于合资公司成立后 5年内各方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同步、足额实缴出资。
(四)股东在合资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未按约定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应缴未缴或抽逃出资额 0.05%(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直到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补缴抽逃出资为止。三方的货币出资,在三方资金存入合资公司的指定账户时视为已经缴付。
(五)法人治理结构安排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5 人(含职工董事),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其中,甲方有权向股东会推荐 3 名董事,乙方有权向股东会推荐1 名董事,丙方有权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推荐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设董事长 1 名,由甲方推荐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设监事 1 名,由丙方向股东会推荐 1 人,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合资公司设立总经理 1 人,由丙方推荐;设财务负责人 1 人,由甲方推荐;设
立副总经理 3 名,由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推荐 1 人,前述人员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六)特别约定
1.为确保合资公司业绩的向上发展,甲方对合资公司经营效益进行承诺,确保合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按实缴出资时的五年期国债利
率+资金占用成本(按当年度 12 月 31 日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确定),以
下简称“目标年化收益率”。合资公司成立前三年暂缓考核,自合资公司成立满三年后考核前三年完成情况,后续按会计年度每年进行考核,根据第三方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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