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0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条 …… 第一百一十条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1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
大会审议。 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
2 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
项。 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一)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 1、公司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
分红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 分红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
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由董事会充分论证;若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应 由董事会充分论证;若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应
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制订或修改利 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独立董事可以征集
润分配政策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独 中小股东对分红政策调整方案的意见,并直接
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对分红政策调整方 提交董事会审议。
案的意见,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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