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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8:36:35 股吧网页版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07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财务资助背景概述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为以下主体提供财务资助:

1、由公司控制且公司关联方参股的子公司,及此类子公司控制的公司;
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房地产合作项目,在充分预留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对于暂时闲置的盈余资金,各股东方可同比例调用;其中,外部股东所调用的资金构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2024年度为上述对象净增加总额不超过90亿元财务资助,在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上述每一笔财务资助的具体事项。

(三)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一)由公司控制且公司关联方参股的子公司,及此类子公司控制的公司,公司可控制其生产经营活动,整体风险可控。

(二)针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1、遵循同股同权原则,根据合作相关约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2、公司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三)针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外部股东按股权比例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

1、在每笔闲置盈余资金调用前,需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遵循同股同权原则提供财务资助;

3、如项目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应该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

4、公司密切关注合作项目其他股东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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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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