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公司代码:600738 公司简称:丽尚国潮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吴小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裕昱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兰州丽尚国潮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665,680,204.30 元。
公司拟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总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
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9,410,892.9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4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5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5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5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58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
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丽尚国潮、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指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民百、公司、本公司
控股股东、元明控股 指 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丽水经开区 指 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红楼集团 指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欧商厦 指 兰州亚欧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红楼房地产、兰州红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指 兰州丽尚亚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司、兰州红楼、亚欧商管
物业管理 指 兰州民百亚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民百置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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