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2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4-047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8/8 - 2024/8/9 2024/8/9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21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529,709,816 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7,393,888 股后的 1,522,315,92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52,231,592.80 元(含税)。2023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6)。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且公司此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送股或转增分配,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所以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22,315,928×0.10)÷1,529,709,816≈0.09952 元/股。
综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9952)÷(1+0)。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8/8 - 2024/8/9 2024/8/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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