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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17:49:07 股吧网页版
一汽富维: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8月修订

(2024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运作,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监事会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
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除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应具有法
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四条 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的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组织制定监事会工作计划和监事会决议的实施;

(三)签署有关监事会的文件;

(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

(五)监督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 1 名
监事代行其职权。

董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
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宣读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监督专项报
告,内容包括:

(一)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二)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三)监事会认为应当向股东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件。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第七条 监事会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对公司财务存在违法违规的
问题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向董事会、股东会反映,也可直接向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 公司应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监事会在行使监督权时,不能代替董事会或总经理履行职责,也不能代表公司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第十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及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监事。
监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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