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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5 17:30:19 股吧网页版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在 2023年度的审计资质及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所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截止 2023 年末,
注册会计师 4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会计师有 222 人。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资质审查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于 2023年 4月 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公司连续聘任天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超过 10 年,根据相关过渡期的规定,我公司向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江市国资委”)提交了续聘天衡所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请示。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镇江市国资委的批复,同
意续聘天衡所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7 日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
会计师就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
取了年审会计师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预审情况报告。

(四)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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