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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7 17:22:45 股吧网页版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8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控股股东江
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 9.91 元/股,索普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索普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增持了公司605,600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0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331,82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索普集团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索普集团持有
公司 866,998,052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 1,167,842,884 股)的 74.24%。
(三)除本次增持计划外,索普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 9.91 元/股,索普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索普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8)。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索普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增持了公司 605,600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0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4,331,825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索普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867,603,652 股 A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 1,167,842,884 股)的 74.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春节、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因素影响,相关增持主体实际增持金额未达到区间下限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索普集团将继续按照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要求。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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