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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星股份:庚星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5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753

股票简称:庚星股份

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目 录

股东大会须知 ......1
第一部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第二部分 会议审议事项 ......3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3

议案二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

议案三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
议案四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4

股东大会须知

为充分尊重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程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九、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由聘请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2 日
第一部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 166 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 1 号
楼 30 层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四、现场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

五、大会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下午 14:00—14:25)

(二)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以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宣读大会须知

(四)审议大会各项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五)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全体股东推选 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八)休会,收集表决票,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第二部分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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