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4-050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收到
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海歆能源”)以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以下简称“通知函”),海歆能源拟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自行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审议如下 12 项议案:
1.《关于提请罢免梁衍锋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提请罢免倪建达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提请罢免汤永庐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4.《关于提请罢免徐红星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5.《关于提请罢免杜继国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6.《关于提请罢免封松林先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7.《关于提请罢免张立萃女士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8.《关于提请罢免张秀秀女士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9.《关于提请罢免吴国先生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10.《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核查,海歆能源符合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海歆能源”或“本公司”)作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庚星股份”或“上市公司”)股东,已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 10%。本公司曾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
向上市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提请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函件,并于函件中载明拟
审议的议案,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发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回函的公告》,不同意依照本公司的请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之后,本公司又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向上市公司监事会书
面提交提请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函件,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审议的议案(与提请
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监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发出《庚
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回函的公告》,不同意依照本公司的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上述情况,本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自行召集召开和主持庚星股份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前述提请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一致,召开日拟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
现本公司作为召集人,就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并在此要求董事会配合完成以下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请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公告本公司提交的《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即本函件);
2.请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公告《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召开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请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公告《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请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公告有关临时股东大会的配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召集人关于持股锁定的承诺函、召集人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清晰的承诺函、
人声明等;
5.请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取得即提供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7 月 23 日)
的股东名册;
6.请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临时股东大会,请上市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临时股东大会;
7.请上市公司董事会协助将本次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