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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星股份:庚星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3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753

股票简称:庚星股份

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

目 录

股东大会须知......2
第一部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第二部分 会议审议事项......7

议案一 《关于提请罢免梁衍锋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7

议案二 《关于提请罢免倪建达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9

议案三 《关于提请罢免汤永庐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10

议案四 《关于提请罢免徐红星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11

议案五 《关于提请罢免杜继国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12

议案六 《关于提请罢免封松林先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13

议案七 《关于提请罢免张立萃女士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14

议案八 《关于提请罢免张秀秀女士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16

议案九 《关于提请罢免吴国先生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17

议案十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8

议案十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

议案十二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3
第三部分 备查文件 ......25

股东大会须知

为充分尊重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为股东自行召集,由召集人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
宜,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二、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
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程序。除会务组工
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
调为静音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
幕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
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现场投票表决无
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
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
视为无效。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
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选举候选人、聘任律师及召集人邀请
的人员外,召集人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九、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由聘请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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