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召开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的合计表决结果是决定“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前提;拟审议的“议案6、议案7、议案8”的合计表决结果是决定“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前提。鉴于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按投票编码表“议案11——议案15”进行分情况表决;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按投票编码表“议案16——议案18”进行分情况表决,详见本通知内容。
一、 召集人和所履行的召集程序
1、 召集人
股东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召集人持有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庚星股份”或“上市公
司”)55,500,000 股股份,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过户至名下后持有数量及比例未
发生变动。召集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已连续 90 日超过 10%,持股比例具
体为 24.10%,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规定,且承诺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 10%。
2、 履行的召集程序
1.召集人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向庚星股份董事会提交《浙江海
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请求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函》,并于函件中载明了拟审议的议案。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发出《庚星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回函的公告》,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书面形式向庚星股份监事会提交《关于请
求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并召开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审议的议案(与提请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监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发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回函的公告》,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召集人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向庚星股份董事会书面提交了《浙江海歆能
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召集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行召集召开和主持庚星股份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虹桥 1819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819 号(紫藤路地铁站 3 号口
步行 90 米),8 楼 807A 会议室
(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
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投票方式涉及征集投票权(如适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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