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30 18:50:23 股吧网页版
锦江酒店:锦江酒店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年 8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上午在花园饭店康乃馨厅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截至 8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70,044,063 股,扣除公司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8,000,000 股,即以 1,062,044,063 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27,445,287.56 元(含税)。

在批准 2024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公司《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4-043 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4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办理相关事宜的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增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钱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附件:副总裁简历

钱康,男,1973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大专。曾任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锦江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总监助理,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上海区域总经理、市场总监,锦江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总监助理,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