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74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1-3
二、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1-2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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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具 保 留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影 响 已 消 除 的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744 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
大华核字[2024]0011006744 号审核报告
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
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本页以下无正文)
大华核字[2024]0011006744 号审核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核字[2024]0011006744 号审核报告之签字
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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