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合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批准及实施情况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2020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获得国资委审核通
过。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6月8日,授予价格为6.8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0年7月2日和2020年7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和《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的补充公告》。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期)实施有关事项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完成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股份授予和登记工作。实际授予股票数量为607.7万股,授予人数共计106人,登记完成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22年7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7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回购注销共计6名因离职、工作调动和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