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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8:08:17 股吧网页版
宁波富邦:宁波富邦2023年度独立董事洪晓丽述职报告(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晓丽)

本人作为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洪晓丽:女,1979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大学房地产学院、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学生科讲师、副主任、团委副书记,上海市沪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合伙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嵩嘉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参加了任职期间召开的1次董事会,但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且自2023年5月2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与会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参加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 否 连 续 两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 未 亲 自 参 的次数

加会议

洪晓丽 1 1 0 0 否 0

(二)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主任 委员;在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本人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 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23年在本人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标准执行情 况进行了审核,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在本人任职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 主要内容为对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被提名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相 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履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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