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2
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之评估相关问题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浙江银信”)于2024年6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收到监管工作函后,我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对需评估师核实回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监管工作函中涉及估值方面的问题汇报如下:
监管工作函第三条:年报显示,公司持有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华纸业)2.5%股权,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列报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以市场法估值,并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2022-2023年度,其分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2亿元、2600万元,为当年度实现盈利的重要因素。请公司:(1)结合公司投资目的、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等,说明公司将相关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依据及合理性;(2)结合前述问题,说明2022、2023 年度对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估值的具体情况,以及采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的依据,说明该项投资2022、2023 年度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存在利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回复:
针对上述工作函第三条之(2)结合前述问题,说明2022、2023年度对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估值的具体情况,以及采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的依据,说明该项投资2022、2023年度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2、2023 年度对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估值的具体情况
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协助确认中华纸业 2.5%股权的公允价值,具体估值方法如下:
(1)估值方法的选择
一般在进行股东权益价值估值时,应根据估值目的、估值对象、价值类型、估值时的市场状况及在估值过程中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估值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估值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根据中华纸业管理层说明,由于涉及商业秘密,经协商该公司仅能提供中华纸业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和营业执照等资料。由于无法获取除中华纸业财务报表以外的其他财务资料,故无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估值。估值人员基于与上市公司的讨论,并考虑到可获得的资料程度,可以采用市场法对中华纸业股东权益价值进行测算。由于中华纸业所属行业类似上市公司较多,上市公司经营和财务数据等信息定期公开披露,可以相对充分、准确、可靠地获取相关公告数据及资料,故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估值。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估值对象比较、分析、调整的基础上,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价值比率是指资产价值与其经营收益能力指标、资产价值或其他特定非财务指标之间的一个“比率倍数”。常用的价值比率包括: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V/EBITDA)、市盈率(P/E)、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市销率(P/S)、市净率(P/B)等。
(2)价值比率的选取
为进一步判断不同价值比率对于造纸行业的适用性,本次估值对该行业中国 A股市场上市公司,就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营业收入、每股息税前利润与每股股价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相关性分析。
采用每股收益作为自变量对每股股价进行相关性分析,自变量与因变量间的相关性、拟合优度、样本拟合优度及标准差均表现最佳。在综合考虑定性及定量分析结果后,最终采用市盈率(P/E)作为价值比率。
(3)可比上市公司的选取
市场法估值中可比公司选取主要遵循如下原则:(1)根据被估值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选择中国 A 股上市公司;(2)选取《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造纸和纸制品业中与被估值企业主营业务相似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3)剔除数据
不全的公司;(4)关注可比公司的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等因素。最终选择了 A 股纸业板块内六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4)价值比率的计算
P/E=股权价值/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其中,股权价值是指基准日的总市值,计算公式如下:
股权价值=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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