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4-012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九次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1 号),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银行市北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江苏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信息如下:
协议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协议一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 上海银行市北 03005755238
有限公司 分行
协议二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 98400078801500004983
有限公司 银行闸北支行
协议三 陕西世贸铭城建设开发 上海浦东发展 98400078801100005019
有限公司 银行闸北支行
协议四 陕西世贸馨城建设开发 江苏银行上海 18320188000158226
有限公司 静安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一
甲方: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
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03005755238,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世贸铭城 DK3 项目、世贸馨城 DK1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协议二
甲方: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
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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