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为“大商集团”,“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大商股份”,《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和《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统称为“《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大商集团、大商股份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与关联方大商集团、大商股份分别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所述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予以确认,并对 2024 年度与大商集团、大商股份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公司关联董事勇军先生、吕伟顺先生、范铁夫先生和姜金双先生回避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表决结果:表决票 5
票,其中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召开专门会议,审阅该议案并发表事前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大商集团、大商股份发生的交易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涉及材料详实完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大商集团、大商股份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与大商集团、大商股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对与大商集团、大商股份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
2、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与大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包括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大商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包括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关联 关联交易内 2023 年预计 2023 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交易 关联人 容 金额(万元) 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类别 (万元)
水产、水果、 主要系部分水果品类销售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副食等 30.00 55.31 情况较好,进货量较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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