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4-01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等规则,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因注册地门牌号变更,公司拟对注册地址做相应变更,并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根据变更后的门牌号对注册地址作相应变更。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
园一路 18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 A 楼 1501 室。邮 园八路 1 号 4 号楼 1501 室。邮政编码:310030。
政编码:310030。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所必需。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 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
净资产; 净资产;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
格跌幅累计达到 30%; 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的活动。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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