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最新处罚。(二)违法运输、收购、销售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开采的
长江委最新处罚。
(二)违法运输、收购、销售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开采的长江河道砂石,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运输、收购、销售的砂石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法运输、收购、销售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开采的长江河道砂石,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运输、收购、销售的砂石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