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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福建水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
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 亿
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致同
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
案经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致同所对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表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及审计应对措施、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客观、公正的发表了审计意见,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致同所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审计工作团队,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工作前,与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听取、审
阅了致同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要求、
时间安排提出了具体意见。2024 年 1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以视频方式
召开会议,听取了审计进展情况汇报,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并就审计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时敦促会所保质保量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三)2024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会议通报了因减值测试评估问题,公司年报披露日期推后事项,听取了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进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发现及应对、初步审计意见等内容汇报,并对关注事项及审计结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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