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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8 18:55:49 股吧网页版
ST鹏博士:鹏博士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4 月 17 日、4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公司因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4,800 万元,存在一个月内无法归还的可能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关于上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事项,预计无法在短期内满足撤销条件。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0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公司 2012 年-2022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及和市场禁入。上述
《告知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
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8)。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
下简称“青岛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及债务重组事项、2022 年年度
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事项,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如期改正相关事项。上述《警示函》的主要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青岛监管局责
令改正及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6)。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影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共计四家,分别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司孙公司北京时代互通电信技术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欣鹏运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目前尚处于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的状态,后续或将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可能。

因公司前期为股东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事宜提供担保,公司作为被告之一被请求就股东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 52,000 万元、112,000 万元及相关利息、诉讼费用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本次案件涉及的担保,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以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4 月 16 日、4 月 17 日、4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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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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