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6 22:35:03 股吧网页版
*ST鹏博:鹏博士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 编号:临 2024-050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4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年报无法表示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年报显示,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
(1) 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持续多年大幅亏损,财务状况恶化,
同时涉及大量诉讼和仲裁事项、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以及违
规担保。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余额超出流动资产余额 16.43 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 0.70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64 亿元及其他流动负债
中有息负债 0.76 亿元,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1.57 亿元,其
中受限资金为人民币 0.54 亿元,公司偿债能力较弱,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年审会计师称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请公司结合目前生产经营现状、财务状况等评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充分提示风险。

(2) 重大投资事项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及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在未经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情况下,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粤鹏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粤鹏”),并通过青岛粤鹏对外投资支付 1.88 亿元,占 2022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0%。请公司核查并披露上述事项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及披露的具体原因,参与决策、实施、执行的具体责任人员,通过青岛粤鹏对外投资支付款的用途、收款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其他尚未审议和披露的对外投资、重大交易等事项,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上述交易是否存在违规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3) 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事项。年审会计师称,无法确认行政处罚事项和实
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无法确定是否还存在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请公司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情况,核实是否需要对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 年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进一步自查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其他资金占用的情形。

(4) 或有事项。请公司结合诉讼以及违规担保事项进展列示截至 2023 年末相
关诉讼的会计处理情况及其依据,说明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并分析相关诉讼的后续执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5) 函证程序受限。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往来及其他项目发函 293
份,截止报告日,仍有 128 份未回函。请年审会计师具体说明涉及上述函证的具体程序,列示无法发出以及尚未收回的函证情况、涉及金额,并结合相关情况说明对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异议情况。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独立董事何云对公司 2023 年年报投弃权票,监事王岚对 2023 年年报投反对票,均无法保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同时监事王岚对公司 2024 年一季报投反对票。请公司:(1)说明公司就董事、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的理由采取的补救、整
改措施,及与异议董事、监事的沟通情况;(2)请异议董事、监事说明,针对投反对或弃权票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前期是否关注并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公司解决,是否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履职是否存在障碍,是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勤勉义务。

三、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26.06 亿元,同比下降 29.66%。公司营业收入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