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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2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鹏博士进行了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鹏博士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川财证券作为鹏博士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继续对鹏博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现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八、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2022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超出授权期限操作国债逆回购账户的情况;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存在募集资金本金及收益未及时归集至募
集资金专户的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收回,期间
产生投资收益 948.19 万元,公司国债逆回购账户仍存留投资收益 20,358.25 元未及时归集到募集资金专户。就公司 2022 年度存在募集资金本金及收益未及时归集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均未予披露。请公司:(1)逐笔补充披露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操作国债逆回购账户的情况;(2)逐笔补
充披露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3)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披露 2022 年度、2023 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程序,前期未予披露公司存在募集资金问题的原因。
回复:
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0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4,797,50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19,104,099.8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0,895,900.1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11 月 5 日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
出具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 008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长宽通服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账户强制划转的情况
2021 年度-2023 年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具体如下:
1、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 368,679.25 元,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因司法扣划
(2021)鲁 0306 执 1637 号之二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2、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 10,980,876.16 元,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因司法
扣划(2021)沪 0106 执 21238 号之三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3、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 66,193.00 元,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因司法扣划
(2021)鲁 0303 执 5176 号之三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4、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 53,251,388.00 元,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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