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57 号
──────────────────────── 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鹏
博,A 股证券代码:600804;
杨学平,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
崔 航,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
理;
吕卫团,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
王 鹏,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
陈 曦,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何 云,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林 楠,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武惠忠,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刘 杰,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会主席;
王 岚,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李丽琴,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孙向东,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陈 刚,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李 炜,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7 号)
(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 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查明的相关事实,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鹏博或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杨学平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深圳市一声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一声达)、深圳市敏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敏捷)为*ST 鹏博大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实际控制企业,深圳一声达、深圳敏捷为*ST 鹏博的关联方。
2020 年 3 月,*ST 鹏博全资子公司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道丰)与深圳一声达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合同金额 3.48 亿元,分别约占*ST 鹏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净资产的4.99%、35.58%。2020年6月,*ST鹏博与深圳敏捷签订《昆山彩晶云数据中心项目代建合同》,合同金额约 19.63亿元,分别约占*ST 鹏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净资产的 240.56%、200.72%。
根据相关规则,*ST 鹏博应当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ST
鹏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ST 鹏博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ST 鹏博未在 2020 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导致 2020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2022 年 4 月 11 日,*ST 鹏博子公司北京鹏博士大数据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与王某波、王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4 月 11 日《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北京百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百凌),该公司 100%控股北京天地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显示北京天地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北京市西城区总建筑面积为6835.84平方米的不动产。
收购定价 2 元并承担北京百凌债务共 800,637,374.42 元,*ST 鹏
博当月支付相关款项8亿元。合同交易金额分别约占*ST鹏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净资产的 81.8%、87.43%。
2022 年 4 月 15 日,大数据公司与张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 4 月 15 日《股权转让协议》),通过收购沈阳彼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彼商),间接持有龙井达沃斯实业有限公司 99%的股权。协议显示龙井达沃斯实业有限公司拥有吉林省龙井市总面积约 7 万平方米的特色小镇项目,评估价值不低于4亿元。双方约定承债收购,股权转让定价1元,大数据公司承担龙井达沃斯实业有限公司的负债约4亿元,*ST鹏博当月支付相关款项约 3.48 亿元。合同交易金额分别约占*ST 鹏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净资产的 35.58%、38%。
根据相关规则,*ST 鹏博应当及时披露 2 份重大合同,*ST
鹏博未按规定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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