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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5 17:54:15 股吧网页版
*ST鹏博: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请求函》回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6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鹏博 公告编号:临2024-106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请求函》 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请求函》(投服中心函(【2024】425号),就2013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将应归属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的4,800万元,安排划转给其实际控制的深圳瑞达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投服中心认为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偿债能力问题存在不确定性。另因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5.2亿和11.2亿2笔担保,实际控制人杨学平直接安排行政人员盖章,没有履行公司审批流程及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违规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担保函》等文件,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担保已被债权人提起诉讼。7月31日,公司披露原告已对前述担保案件撤诉,公司无法核实是否还存在其他担保协议,对是否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存在不确定性。基于上述情况,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提出问题。

自收到《股东质询请求函》后,公司高度重视,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现就《股东质询请求函》所提问题及建议回复如下:

问题一: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占用子公司4,800万元的发生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方式、具体时间、相关责任人员等,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答复: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将应归属于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的4,800万元,安排划转给其实际控制的深圳瑞达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构成非经营性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公司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杨学平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决策并安排了上述资金占用事宜,且未按规定告知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经核查,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占用子公司4,800万元的发生过程如下:

2010年11月,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道丰”)出资4亿元投资参股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明泰”)。利明泰于2010年11月24日注册成立,上海道丰实际出资3.5亿元,持有其31.817%股权。

2011年11月20日,利明泰与天津九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九策”)签署了《关于天津隆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天津九策通过承债及现金支付的方式受让利明泰转让的关于天津隆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侨公司”)100%股权。

2012年8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先生与利明泰实际控制人朱保国先生、武强先生签署了《会议纪要》,对利明泰的主要资产所有权归属进行了类协议性质的分割,明确了以下资产的所有权归上海道丰所有:利明泰转让天津隆侨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对应的往来资产及股权资产。此次会议,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道丰均未参加,亦均未盖章确认。

2013年1月25日,利明泰收到天津九策支付的4,800万元股权转让款。根据协议,利明泰与深圳市瑞达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关联方,以下简称“瑞达升”)共同投资珠海数据中心项目,并达成以下共识:因该项目还在投资初期,利明泰委托瑞达升进行投资,在项目完成后再按双方实际出资比例由瑞达升把同比例股份过户给利明泰。因此, 2013年1月25日,利明泰将4,800万元投资款汇至瑞达升。前述4,800万元为利明泰的对外投资款。利明泰仅为上市公司的联营企业,其全部投资活动由利明泰自行决定。

以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占款形成过程。

问题二:实际控制人杨学平是否已就偿还资金占用款向你公司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抵押、质押担保等)。

答复:

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800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尚未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拟分期偿还上述资金,到2024年9月30日之前偿还2,400万,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2,400万元,但实际控制人资金状况紧张,为被执行人,存在到期不能偿还的重大风险。

若实际控制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解决资金占用的偿还,公司将采取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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