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神马股份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持有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恒新材料”)49%的股权,为其参股方;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持有首恒新材料 51%的股权,为其控股方。首恒新材料在中国银行襄城县支行20,000万元中长期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在中国银行襄城县支行申请新增 23,000 万元敞口
授信(其中:中长期贷款 2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贸易融资额度 3,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拟按持股比例 49%为上述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11,270 万元人民币。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首山碳材料”)亦按其持股比例 51%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为 11,730 万元人民币。首恒新材料为公司的本次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645,327.09 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次担保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 亿元
住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识寒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10 日
与公司的关系:神马股份持有首恒新材料 49%的股权,首恒新材料是神马股份参股公司。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神马股份 60.75%的股权,是神马股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持有首恒新材料 51%的股权,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首恒新材料间接控股股东。因此首恒新材料是神马股份关联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8,285.98万元、
负债总额 142,037.58 万元、净资产 26,248.40 万元、净利润-4,019.51 万元、资产
负债率 84.40%(经审计);截止 2024 年 5 月 31 日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
总额 167,196.84 万元,负债总额 141,079.47 万元,净资产 26,117.38 万元,净利
润-377.31 万元,资产负债率 84.38%(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首山碳材料共同对首恒新材料本次 23,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业务(其
中:中长期贷款 2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贸易融资额度 3,0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公司本次对首恒新材料的担保金额为 11,27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函主要内容
首恒新材料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出具反担保函。
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涉及担保金额:人民币 11,270 万元
反担保期限: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范围:公司为首恒新材料提供主合同项下担保而向主合同债权人支付的代偿款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645,327.09 万元人
民币,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净资产 783,088.60 万元的 82.41%;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393,938.16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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