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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 11,270 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 32,474.75 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 645,327.09 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持有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恒新材料”)49%的股权,为其参股方;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持有首恒新材料 51%的股权,为其控股方。首恒新材料在中国银行襄城县支行 20,000 万元中长期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在中国银行襄城县支行申请新增 23,000 万元敞口授信(其中:中长
期贷款 2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贸易融资额度 3,0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 49%为上述银行授信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11,270 万元人民币。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首山碳材料”)亦按其持股比例 51%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为 11,730 万元人民币。首恒新材料为公司的本次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645,327.09 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次担保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表决结
果为: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公司 2024 年
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 亿元
住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识寒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10 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神马股份持有首恒新材料 49%的股权,首恒新材料是神马股份参股公司。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神马股份 60.75%的股权,是神马股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持有首恒新材料 51%的股权,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首恒新材料间接控股股东。因此首恒新材料是神马股份关联方。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68,285.98 万元、负债总额 142,037.58 万元、净资产 26,248.40 万
元、净利润-4,019.51 万元、资产负债率 84.40%(经审计);截止
2024 年 5 月 31 日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67,196.84 万
元,负债总额 141,079.47 万元,净资产 26,117.38 万元,净利润-377.31 万元,资产负债率 84.38%(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首山碳材料共同对首恒新材料本次 23,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业务(其中:中长期贷款 2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贸易融资额度 3,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本公司本次对首恒新材料的担保金额为 11,27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函主要内容
首恒新材料为公司本次担保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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