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13 18:14:03 股吧网页版
经监管督促仍未及时履行回购义务 东方集团及时任董事长孙明涛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来源:界面新闻


K图 600811_0

  9月13日,上交所对东方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下达了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2022年1月29日,东方集团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拟以4亿元至6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5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预案。2023年3月25日,公司披露《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显示,截止2023年3月24日,本次回购期限已满,公司回购股份40.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使用资金总额为100.16万元,仅为公司披露的回购金额下限4亿元的0.25%。

  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股东权益、公司股票交易都将产生较大影响,股东和市场其他投资者将对此形成相应预期,具有信赖利益。公司未按已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且经监管督促,仍未及时履行回购义务,实际回购金额仅占回购方案金额下限的0.25%,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引》)第五条、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

  时任公司董事长孙明涛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股份回购方案制定、公布和实施,在公司股份回购事项中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4.3.1条、第4.3.5条,《回购股份指引》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综上,上交所对上交所对东方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下达了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