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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9 18:37:32 股吧网页版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6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6 月 25 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黑龙
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辉公司”、“申请人”)的《重整申请告
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
价值,东辉公司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
司进行重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1)。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
预重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6)。截至目前公司
尚未收到哈尔滨中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
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
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公司后续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实施破产清算
并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对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其他应收款余额
363,211,798.74 元(含利息),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祥油脂”)参股股东。前述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东方银祥油脂于 2021 年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祥油脂”)100%股权之前形成。相关债务的偿付措施为: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每年东方银祥油脂利润分配(如有)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按其实际分配到的利润的 70%专项用于向厦门银祥油脂偿还标的债务,直至标的债务本息还清之日止。相关质押担保包括: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东方银祥油脂 49%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97.5%股权质押担保;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23%股权质押担保;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7.5%股权质押担保。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自查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提交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暨风险提示公告》,为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以下简称
“《承诺函》”),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其与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预计上述承诺将在 3-6 个月内完成。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风险化解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5)。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正在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承诺函》内容,尽快落实相关承诺,优先以现金方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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