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2 10:47:47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湖北
发表于 2024-08-21 21:41:14

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建发”)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李从文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佛山建发、李从文先生配偶赵文凤女士于2024年8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增持了公司股份1,005,500股、9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下同)的0.17%、0.15%。

2.佛山建发计划自2024年8月21日(含本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增持可转债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6,0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不超过12,0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

3.李从文先生及其配偶赵文凤女士计划自2024年8月21日(含本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增持可转债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4.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佛山建发、李从文先生及其配偶赵文凤女士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建发”);公司董事、总经理李从文先生及其配偶赵文凤女士。

截至2024年8月21日(本次增持前),佛山建发持有公司217,936,42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下同)的36.12%;李从文先生持有公司84,344,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赵文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2.佛山建发、李从文先生及其配偶赵文凤女士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佛山建发、李从文先生及其配偶赵文凤女士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佛山建发于2024年8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增持金额为220.85万元。李从文先生配偶赵文凤女士于2024年8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增持金额为199.80万元。本次增持后,佛山建发持有公司218,941,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9%;赵文凤女士持有公司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佛山建发本次增持数量不低于6,0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不超过12,0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李从文先生及其配偶赵文凤女士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计划公告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情形,及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增持可转债等)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