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5 15:31:02 股吧网页版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8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7 月 15 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已依法决定对
公司启动预重整。

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
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9),公司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
人。

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
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9)。公司临时管理人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
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
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
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至少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进展公告。公司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进展情况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辉公司”)的《重整申请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
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东辉公司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
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1)。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启
动预重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
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6)。

2024 年 7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的专项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8)。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

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
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9)。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公司重整投资人,加速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公司决定公开
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18 时之前将报名材料纸质
版送达报名地点,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7)。
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
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9)。公司临时管理人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
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在 2024 年 9 月 13 日(含当日)前,根
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招募及遴选重整投资人、债权申报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实施破产清算并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