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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21:45:29 股吧网页版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8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更名,以下简称“国投证券”)负责组织实施其向特定对象配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不超过 119,493.84 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7.31 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配售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19,056.09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8,702,999,996.25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90,029,999.96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612,969,996.29 元,已由国投证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花园支行账号为562040100100101364 的募集资金专户 2,000,000,000.00 元;②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文化宫支行账号为 010900121310801 的募集资金专户 6,612,969,996.29 元。在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969,996.2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10,000,000.00 元。

截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41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804,540.43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余额为 62,898.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5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控制和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2016 年 5 月 26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投资”)、国投
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专项用于国开东方股权收购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更名,以下简称“东方安颐”)、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实地产”)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国投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专项用于“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C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以及“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6 年 7 月 20 日,东方安颐与公司、国投证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
宫支行就“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C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10 月 26 日,腾实地产与公司、国投证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
行(以下简称“双榆树支行”)就“丰台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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