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杜恒峰
9月10日,东方集团(SH600811,股价1.31元,市值47.93亿元)发布公告称,于9月6日收到哈尔滨中院的通知书,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提起诉讼,要求提前收回向公司发放的全部贷款本息。如公司不能偿还,则将以处置公司所持民生银行3.13亿股股份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招行的起诉与东方集团的预重整有关。今年1月15日,招行与东方集团签署了《授信协议》,向后者提供了12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为12个月。然而,仅6个月之后,7月15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决定对东方集团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东方集团原则上不能个别清偿债务,招行的诉求能否得到哈尔滨中院的支持,尚不确定。
东方集团的债务问题已全面暴露。截至7月24日,东方集团逾期贷款本金已达24.35亿元,另有11.26亿元贷款被要求提前偿还。加上招行的上述贷款,仅需立即偿还的银行贷款就有46.54亿元,但公司截至6月末账上现金仅有17.56亿元。东方集团的债务还与控股股东方面的资金往来、关联担保纠缠在一起,加大了债务处置的难度。截至6月30日,东方集团在兄弟公司东方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3.98亿元,贷款余额为4.13亿元,两者差额近10亿元。目前财务公司已出险,东方集团的大额存款已不能按时提取。同时,截至8月22日,东方集团还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9亿元,其中11.16亿元已逾期。至于招行提到的变现民生银行股权,实际操作也有难度,因为东方集团持有的12.8亿股民生银行股份已被哈尔滨中院等冻结。
此前,东方集团股价一度低于1元,前后发布了9次有关面值退市风险的公告。7月1日开始,公司股价从最低0.59元持续反弹,至7月16日预重整公告发布后,回升至1元以上,暂时摆脱了面值退市风险。在预重整消息的提振下,东方集团股价一路上行至1.62元的高点,较最低点上涨约174.6%。但招行的起诉表明,投资者不宜单纯将东方集团预重整视为重大利好。
预重整受理条件更为宽松,最终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这一点已在东方集团的风险提示中有所体现。进入重整程序后,由于牵涉的相关利益方较多,达成共识的难度也很大。即便重整成功,上市公司现有股东也可能面临权益严重被摊薄的风险。这是由债务的清偿顺序所决定的,因为重整必然意味着对债务的重组,债权人需要让步,而普通股股东则需要作出更大的牺牲。
总的来看,东方集团预重整能否顺利过渡到正式重整,以及最终能否成功,仍然充满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