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原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德敏,男,1966年6月生,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化学生物学博士后,教授。曾任日本筑波大学应用生物化学系助理教授,美国Chugai-Roche制药公司高级研究员,美国Immusol生物制药公司创新药物研发部责任人。现任北京大学药学院院长,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室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创新药物专项生物候选药牵头科学家,科技部重大项目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基金委创新群体首席专家,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是否连续 参加股东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姓名 缺席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议
周德敏 8 8 6 0 0 否 1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2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次,以通讯方式召开5次;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董事会8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会6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有关事项充分了解,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表决中,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股东大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和战略(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董事会以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按照公司各项制度和议事规则要求,本人忠
实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提案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专业指导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要求参加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2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按要求参加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提名董事会候选人、年度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年薪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2次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会议,按要求参加会议,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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