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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9 19:04:58 股吧网页版
华北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3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成立(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首席合伙人:刘红卫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天运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天运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中天运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北制药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0日,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年1月1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
(三)2024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第二次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审阅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

(四)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所在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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