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存强制执行风险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文湘)9月25日,中路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集团”)告知,中路集团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执行工作需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请证券公司协助,将中路集团持有的250万股中路股份股票以市场价格卖出,上述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78%。
中路股份表示,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实际处置数量、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价格以及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如全部实施后,中路集团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与中路集团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保持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继续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资料显示,中路集团目前持有中路股份2515.8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83%。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