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履职,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俞敏,1974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注册律师、税务师。
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现任上海政法学院教师、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2023 年度自本人担任独立董事起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股东大会、3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 1 次股东大会会议、3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参加股东大会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俞敏 3 3 0 0 1
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了公司报送的各次董事会的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和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适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均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时的答复。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对相关议题所发表的意见,已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并由公司妥善保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具体情况
1 2023 年 11 月 8 日 就《关于转让常州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
易及申请豁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于转让青岛世茂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及申请豁免同业竞争承诺的
议案》、《关于转让黑龙江通海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武汉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为
关联方提供资产抵押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青岛
世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借款展期提供资产抵押暨关
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转让资产暨清偿债务事项的议
案》、《关于子公司福建世茂新里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资
产暨清偿债务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预计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独
立判断,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 2023 年 12 月 25 就《关于公司继续实施股份回购方案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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