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1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1 家。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45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营业收收入扣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11 月 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2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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