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0 20:04:33 股吧网页版
茂业商业:茂业商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1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1 家。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45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营业收收入扣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11 月 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2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