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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上海机电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7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
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在公司内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3)331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1993年8月6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
62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365.09 万股。其中:在该次股票发行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A 股”)
为 2700 万股,其中法人股 900 万股,除上述法人股以外的 1800 万股股份,于
1994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于 1994 年 1 月 24 日,经上
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005 号]文核准,向境外投资人发行以外币
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为 7000 万股,于 1994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于 1995 年 6 月 1 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5)第 047
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字(1995)26 号]文函复,公
司的 900 万股法人股转为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于 1995 年 6 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于 1996 年 5 月 24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全体股东按每十股送二
股的比例派送红股,总计 5473.018 万股,并于 1996 年 6 月 4 日(A 股)、6 月 7
日(B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
76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社会公众股 A 股 12000 万股,并于 1999 年 8 月
5 日(向 A 股老股东配售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部分)、1999 年 10 月 8 日(向
证券投资基金配售部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1 年 6 月 8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总计 8967.6216 万股,并于 2001 年 7 月 20 日(A
股)、2001 年 7 月 25 日(B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2 年 8 月 7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按每 10 股转增 1 股,总计 5380.5730 万股,并于 2002 年 8 月 13 日(A
股)、2002 年 8 月 16 日(B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3 年 6 月 17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总计 11837.2605 万股,并于 2003 年 6 月 24 日(A
股)、2003 年 6 月 27 日(B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4 年 5 月 25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总计 14204.7126 万股,并于 2004 年 7 月 7 日(A
股)、2004 年 7 月 12 日(B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8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总计 17045.6551 万股,并于 2008 年 7 月 10 日(A
股)、2008 年 7 月 15 日(B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MECHANICAL & ELECTRICAL INDUST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张家浜路 1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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