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毛惠刚
本人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在董事会中充 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10 月 12 日起
任职。本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如下:
毛惠刚,1972 年出生,法律硕士。毛先生自 2023 年 10 月 12 日起担任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毛先生自 1994 年 9 月起在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工作,担任
律师、合伙人、执行合伙人、主任。毛先生亦为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人大常委,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
理事、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毛先生自 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11 月担任上海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1828)独立董事。毛先
生自 2020 年 12 月起担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597)独立董事。
2.兼职情况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毛惠刚 独立非执行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主任
董事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3.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其中第七届董事会 8 次,第八届董事
会 2 次,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任职后公司召开的 2 次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任职后
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
业、独立意见,依法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未出现投反对
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毛惠刚 2 2 1 0 0 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发展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
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
人作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
前述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讨公司落实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廉洁
从业管理办法等会议文件,以自身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
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未出现投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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