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06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3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0/17 - 2024/10/18 2024/10/18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届次和日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
配的议案》,根据该授权,公司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董事会决
议公告分别刊登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和 2024 年 8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网站。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 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关于公司 H 股股东的股息派发事宜,请详见公司另行刊发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
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的公告。)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以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9,654,631,180 股为基数,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77,074,467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 9,577,556,713 股;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A 股
总股本=(9,577,556,713×0.03 元)÷9,654,631,180≈0.02976 元;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公司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2976 元)+0]÷(1+0)=前收盘价格-0.02976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0/17 - 2024/10/18 2024/10/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他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 A 股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A 股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本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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